緒論

在科技與醫學迅速發展的今日,器官移植已成為挽救重症病患的重要技術之一。其所倚賴的關鍵前提——「腦死即死亡」的醫學與法律認定——雖逐漸成為制度主流,但此一觀點在宗教、哲學與倫理層面卻引發諸多質疑與爭議。特別是在實務操作中,病人尚有生理反應時即進行器官摘除的情境,讓許多第一線醫護人員感受到價值與情感的撕裂。本文試圖從一位前器官移植醫師的真實經驗出發,結合佛教對生命、意識、死亡與業報的理解,重新反思現行移植制度中的倫理困境,並思索科技與信仰如何在生命末端的抉擇中對話與互補。


一、腦死與器官捐贈制度的倫理問題

目前臺灣器官捐贈制度採行「簽署即時生效,撤簽需三個月後生效」的規範設計。此一制度強調的是捐贈意願的穩定性與制度操作的可預期性,然而卻可能忽略了病患在決策過程中的知情程度與心理狀態波動。在極端情境下,一位病患在面臨生死之際,可能早已無法清楚表達撤回捐贈的意願。這對「病患自主原則」(principle of autonomy)形成嚴重挑戰(Beauchamp & Childress, 2013)。

曾任器官移植中心的某醫師,在一次肝臟摘除手術中,深感道德震撼。該名病患已完成「腦死判定」,但身體依然保有心跳、呼吸等功能,當手術刀接觸其胸腔時,竟出現劇烈呼吸加速與肢體抽動反應。由於法律規定腦死即為死亡,無需施打麻醉藥物,但這位醫師卻不禁質疑:「我是在殺一個還活著的人嗎?」

這類經驗突顯了腦死定義的模糊性。根據 Shewmon1998)的研究,腦死患者仍可維持部分自主功能如傷口癒合、體溫調節與胎兒發育,顯示「腦死即整體死亡」的觀點仍具爭議。而當制度與醫療操作過度依賴單一死亡定義時,便可能忽略「意識尚在」的潛在倫理風險。


二、植物人與臨床意識的盲點

植物人被西方醫學定義為「無意識、無知覺的生物存在」,但近年研究與實務觀察皆指出,植物人狀態並非完全無意識。多位曾陷入植物人狀態而後甦醒的病患指出,他們曾歷經清晰的內在感知,甚至能記憶家屬於床邊的談話內容(Owen et al., 2006)。這些資料動搖了醫學界長期以來對意識的理解。

前述醫師在轉任植物人照護中心後,發現有多位病患雖未具語言能力,卻能以眼神、眉頭或指尖的微動與外界互動。其中一位老先生,在甦醒後指出,他在癱瘓期間曾聽見家人說:「他都醒不來了,不如捐器官吧。」這句話令他心跳劇烈、感到深層恐懼,卻無法表達任何反應,只能在內心不停祈求奇蹟。

筆者本人亦曾於2022年因病陷入重度昏迷,昏迷指數曾降至45之間。當時雖無法開口,但意識仍存,並清楚感受到佛經所描述的「四大分離」之苦:背部如火燒灼,當醫護人員於腋下置放冰枕以降溫時,更如置身寒冰地獄般劇痛不已。然而,我仍能隱約聽見家人在我耳邊提醒我念佛,為我助念。若在如此狀態下接受器官摘除,其所造成之痛苦,勢必是撕心裂肺、難以承受的。

這些經驗挑戰了現行的腦部掃描與意識判定方式,也顯示臨床醫師可能在未充分觀察與確認情況下,過早判定病患「無望甦醒」,進而建議家屬拔管或進行器官捐贈。此舉不僅可能誤殺尚有意識之人,更違背了醫療謹慎與尊重生命的根本原則(Monti et al., 2010)。


三、佛教對生命、疾病與死亡的理解

佛教的生命觀與醫學顯著不同。佛教強調「眾生皆有佛性」,即便在疾病纏身或意識模糊狀態下,個體仍具內在覺知與修行可能。佛教《阿含經》中指出,臨終一念極為關鍵,若病人臨終時仍保持正念、清明,便可導向善趣或解脫之道(《雜阿含經》卷三一)。

在佛教的業力觀中,疾病被視為宿業果報的顯現,並非單純的醫學事件,而是「身、語、意」過往行為的總和(Karma and Vipāka)。《大智度論》提到:「病生於業,業由心起」,也就是說,治病不能僅從外科與藥物處理,更須對生命意義有深刻反省。

佛教對死亡的理解極為慎重,認為在「神識」離體前,仍存微細意識活動。若在此階段強行拔管、開刀或擾動,將干擾神識離體過程,使死者迷惑、痛苦,甚至導致墮落惡道(《優婆塞戒經》)。因此,佛教徒臨終時講究「助念」、避免觸碰遺體、靜待神識離開,至少八至十二小時方進行移動與處理。

由此觀點看來,若病人仍具微細意識,卻在無法溝通狀態下被視為可摘除器官之對象,實可能構成「殺業」;佛教定義的「殺生」不在於手段,而在於意念與對方尚有生命現象(Gyatso, 1995)。


四、現代倫理體系的不足與佛教的補充視角

當代醫學倫理架構以四大原則為基礎:病患自主、行善、不傷害與正義(Beauchamp & Childress, 2013)。其中,「病患自主」與「知情同意」最為核心。然而,器官捐贈的實務卻常發生「病患無從表達」、「家屬未被充分告知」與「醫療判定過度制度化」的現象。

許多家屬基於對醫師的信任而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但事後卻發現並未真正理解「腦死即開刀」的時間緊迫性與程序不可逆性。在此過程中,「病患的靈性需求」、「信仰背景」往往被忽略。

佛教可提供一種補充倫理視角,將病人視為「具靈性尊嚴」的存在,並鼓勵醫療照護者在臨終階段尊重病患的宗教信仰、安排助念、避免粗暴移動、延緩器官摘除時間至神識安然離體為止(Harvey, 2000)。這樣的做法雖然與效率導向的醫療系統衝突,但卻提醒我們:死亡不是終點,而是靈性轉化的起點。


結語

科技發展為人類帶來巨大福祉,但也同時提出難以解答的倫理難題。器官移植制度雖挽救無數生命,但其運作機制是否真正符合人性尊嚴與靈性需求,值得深思。本文從一位醫師的臨床反思出發,結合佛教的業力觀與生死觀,提出對現行制度的倫理檢討。

當代醫學若能納入多元文化與宗教哲學的視角,將有助於建立更全面的人本醫療體系。在科技與信仰的張力之間,佛教提供一種強調慈悲、尊重、與慎終追遠的倫理想像,值得納入未來醫療倫理討論中。


參考文獻

Beauchamp, T. L., & Childress, J. F. (2013).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 (7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yatso, G. K. (1995). Introduction to Buddhism: An explanation of the Buddhist way of life. Tharpa Publications.

Harvey, P. (2000). An introduction to Buddhist ethics: Foundations, values and issu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Monti, M. M., Vanhaudenhuyse, A., Coleman, M. R., Boly, M., Pickard, J. D., Tshibanda, L., ... & Laureys, S. (2010). Willful modulation of brain activity in disorders of consciousness.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62(7), 579-589.

Owen, A. M., Coleman, M. R., Boly, M., Davis, M. H., Laureys, S., & Pickard, J. D. (2006). Detecting awareness in the vegetative state. Science, 313(5792), 1402.

Shewmon, D. A. (1998). Chronic “brain death”: meta-analysis and conceptual consequences. Neurology, 51(6), 1538–1545.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果強 的頭像
果強

光壽齋雜記

果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