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因果觀:因果不昧,關鍵在於發心佛教強調「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每個行為都會留下相應的果報,無論是善業或惡業。若行者以清淨無染的菩提心幫助他人,則此舉屬於「無相布施」,可累積無量福德資糧。例如,《金剛經》所說:「菩薩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正是鼓勵以無住心行利他之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T08, p.750b)。然而,若在幫助他人時,內心夾雜著我執、求功德、想證明自己有神通或力量等念頭,則此舉就不再是純善業,而可能轉化為「染污的善行」,因而形成某種負面回力,這就是某些「反噬」經驗的心理根源。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這種現象與「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及「自我價值焦慮」(self-esteem anxiety)息息相關(Festinger, 1957; Baumeister, 1993)。當個人內心期待助人帶來正面回饋或自我肯定,卻遇到挫折、負面反應時,容易產生內心矛盾與壓力,進而引發焦慮、不安或自責。這種心理不適會被誤認為是「反噬」的外在力量。此外,心理學中的「投射」(projection)理論指出,人們有時會將內心未解決的恐懼或負面情緒投射到外在對象或事件上,將自身的不適歸因於外界業障或他人因果,造成自我防衛的心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被反噬」的錯覺(Freud, 1936/1966)。因此,佛教所說的「發心清淨」不僅是修行的道德要求,也能在心理層面減少內心矛盾與執著,使行者不被自我期望和執著所苦,進而達成身心和諧與利他的真正效果。二、修行者自身的功力與承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