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與台灣的歷史定位:從《上海公報》到《八一七公報》的爭議與模糊

1970年代美國於冷戰高峰期選擇與北京建交、放棄與台北的邦交關係,至今已近五十年。其間,美中關係幾度起伏,雙方摩擦不斷,而台灣始終是雙邊最敏感、最具戰略性的核心議題之一。

美中建交的戰略決策,固然在冷戰背景下具有針對蘇聯的地緣政治考量,然而,台灣問題自始即非單純的附帶議題。對中華民國而言,這不只是外交轉向,更關乎國際法下的國家主權與合法性認同。儘管美國表面上強調「非官方關係」的持續,實際上卻讓中華民國在國際組織中陷入空間被擠壓的困境,進一步深化外交孤立的態勢。

回顧歷史,即使是被視為美中建交基礎的三份聯合聲明——《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原本意在奠定雙方外交互動的框架,卻時常成為美中台三方外交爭論的焦點,引發一波波的緊張與僵局。

這三份公報所承載的不只是外交語言,而是歷史與權力的交織,既反映了冷戰邏輯下的戰略妥協,也揭示了台灣長期被排除於國際體系核心的現實。在不同時期,這些文本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之間用以施壓或釐清立場的工具,而台灣則經常淪為被動接受的對象,需不斷尋求其他途徑維護自身利益。

近期適逢唯一明確針對台灣議題的《八一七公報》周年之際,在美中關係日益對立的情勢下,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三份公報中關於台灣的核心表述,並思考其對當代台灣處境的歷史定位與未來走向。

隨著中國國力上升並試圖改寫國際秩序規則,美國對中國的戰略態度也出現轉變。在此背景下重新審視三份聯合公報,不僅有助於釐清台灣長期以來的國際處境,更可重新衡量當前的安全政策與對外策略。特別是,《八一七公報》所引發的軍售爭議與後續「六項保證」之出台,更反映出台灣議題在美中關係中始終無法淡化的重要性。


一、《上海公報》:美國首次表態「不對一中政策提出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簡稱《上海公報》,於1972228日簽署,時值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與周恩來總理會談之際。

中方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申其立場——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解放台灣屬中國內政,反對「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等主張;美方應撤出在台灣的軍事設施與武力。

美方立場:

美國表示「認知到」(acknowledge)台海兩岸的所有中國人皆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方對此「不提出異議」,並強調希望由中國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美方亦承諾將逐步撤出駐台軍力與設施(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72)。


評析:

《上海公報》的簽署標誌著美國對中國戰略思維的重大轉折,其主要動機在於遏制蘇聯的全球擴張,同時打開冷戰僵局中的外交新局。這場舉世矚目的訪問雖然帶來突破性外交成果,卻也讓當時作為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的台灣陷入極大震撼與不安。許多台灣民眾深感國際現實的冷酷與變化莫測,尤其是在政治上尚處於威權統治與戒嚴體制之下,無法自由討論兩岸或國際局勢,導致整體社會在消息封鎖與不確定感中加深了對外部世界的疏離與焦慮。

《上海公報》的語言設計極具外交技巧。美方使用「acknowledge」而非「recognize」來描述對中方立場的回應,試圖保留模糊空間。然而,對北京而言,這已足以作為其日後在國際場域上主張「一中原則」的根據。對台灣而言,這份模稜兩可的外交文件,無疑是主權空間開始被邊緣化的重要起點。學者吳叡人(2007)指出,《上海公報》象徵「台灣國際主體性遭到結構性壓縮的起點」,其影響遠遠超出當下的外交層面,逐漸轉化為台灣內部政治認同與主權論述的根本挑戰。


模糊爭點(.):

「認識到」(acknowledge)一詞成為外交語言中保持彈性的重要表達,使美國既能維持與中國的正常化,又不直接挑戰台灣的事實主權。然而,中方則持續將此詞視為美方實質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表態,並將此論述納入其一中政策的對外論述架構。

實際上,《上海公報》中的語言操作在往後數十年引發層層外交與法律解釋爭議。美方一方面藉此維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接觸空間,另一方面則保留後續與中華民國(台灣)維持實質關係的可能性。這種「策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逐漸成為美國對台政策的核心原則之一,卻也使得台灣在實踐主權與自我定位時,面臨極大掣肘。


二、《建交公報》:北京獲承認,台灣國際處境遭受衝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簡稱《建交公報》,於19781216日正式發表,並於197911日正式生效,標誌著美中正式建交,結束了美國與中華民國的正式邦交關係。

公報重點:

美國政府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不僅是美國外交政策上的巨大轉變,也正式切斷了與台灣的邦交。美國同時承諾,儘管外交關係改變,仍將繼續與台灣人民維持非官方的文化、商業及其他非正式關係(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79)。

評析:

《建交公報》實質上是美國在全球戰略格局重新調整中的一個重要節點。華府考量到與北京的戰略協作需求,決定放棄過去長達數十年的台灣邦交,這一決定對台灣而言,是外交生存空間急劇縮小的關鍵時刻。台灣在國際組織中的代表權問題、外交承認問題等均面臨嚴峻挑戰。

學者曾強調,此公報引發台灣對美國立法保障的迫切需求,直接促成同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1979)的通過。此法案成為台美關係的新基石,從外交邦交轉型為實質互動提供法律保障(Copper, 2013)。因此,在台灣內部,常有「一法三公報」的說法,意即在三份公報之外,台灣更仰賴《台灣關係法》來維持國際空間與安全保障。

台灣觀點:

對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及社會而言,《建交公報》是國家認同及外交困境的嚴峻挑戰。雖然戒嚴時代使言論與政治表達受限,但民間與知識界已開始對未來國際定位展開深刻反思。這段期間,台灣政治逐漸醞釀對「民主化」與「國家主權」的重新思考,特別是在面對國際孤立與中國大陸壓力雙重挑戰之下。

模糊爭點:

英文版本中,美方使用「acknowledge」一詞描述對中方立場的「承認」,而中文譯本則明確用「承認」(recognize)。這種文字差異,成為中美雙方以及台灣社會長期爭議的焦點。美國在政策操作上持續採取模糊立場,試圖平衡對台支持與對中合作的矛盾(Bush, 2013)。此種模糊策略在後續外交事件中反覆被檢驗與挑戰。


三、《八一七公報》:聚焦軍售,爭議最大

1982817日簽署的《中美就解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簡稱《八一七公報》,是三份聯合公報中唯一專門針對台灣問題的文件,重點在於規範美國對台軍售政策。

主要內容:

美國政府聲明,未來對台灣所出售武器的性能與數量將不超過1979年至1981年間的水平,並承諾將「逐步減少」對台軍售,最終達成軍售問題的解決(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82)。此外,美方表示不會推動「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強調尊重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干涉中國內政。

評析:

《八一七公報》是在前兩份公報遺留問題上的具體落實,尤其是在軍售問題上對雙方做出妥協。北京視此為美國在台灣議題上做出的具體承諾,並以此作為施壓美國限制軍售的主要依據。然而,台灣方面普遍認為此公報對國防安全造成負面影響,認為美國的軍售限制削弱台灣抵禦威脅的能力。

由於兩岸軍事態勢與政治環境的變化,特別是中國大陸軍力迅速增強,加上台灣民主化推動國防自主,台灣社會與學界長期批評《八一七公報》及相關限制過於模糊且難以落實。美國實際上根據《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且軍售規模與性能往往隨著兩岸安全態勢調整,形成「策略模糊」的延伸(Glaser & Fetter, 2015)。

模糊爭點:

《八一七公報》中的詞彙如「逐步減少」(gradually reduce)、「一段時間」(over a period of time)、「最終解決」(final resolution)等,均未明確界定時間表與條件,導致中美雙方在解釋與執行上產生長期分歧。北京指責美方未依公報承諾減少軍售,而美國則反駁中國未放棄對台武力威脅,軍售是防衛必要。

此外,《八一七公報》的存在也使台灣在國際安全保障中陷入兩難,既需依賴美國軍售,又受限於中美雙方協議,安全政策因而極為複雜且充滿不確定性。


四、補充文件:六項保證與雷根備忘錄

六項保證

在《八一七公報》簽署的同時,美國對台灣作出了額外的非正式承諾,被稱為「六項保證」,由美國駐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李潔明(James Lilley)於1982年口頭向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提出。內容包括:

  1. 不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期限。
  2. 不修改《台灣關係法》的相關條款。
  3. 不在對台軍售問題上事先與中國協商。
  4. 不在台灣與中國之間擔任調停者角色。
  5. 不施壓台灣政府與中國大陸進行談判。
  6. 不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聲索(Bush, 2013)。

這六項保證體現了當時美國對台灣安全與自主的支持意向,並強化了美台之間的非官方關係。雖然屬於口頭承諾,但長期以來被視為美國對台灣政策的重要基石。

雷根備忘錄

2019年,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約翰·波頓(John Bolton)解密了1982年美國總統雷根簽署給國務卿舒爾茨及國防部長溫伯格的備忘錄。該備忘錄指出:

  • 美國對台軍售的政策將依據中國是否堅持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調整。
  • 美國承諾維持台灣足夠的防衛能力,以因應來自中國大陸的軍事威脅(Bolton, 2019)。

中國政府對此強烈抗議,認為該備忘錄為美國單方面內部文件,缺乏法律效力,且違背了《八一七公報》精神。此事件也反映出美中關於台灣軍售與政策執行的根本分歧。


結語:歷史定位與當代挑戰

三份聯合公報構築了美中關係的外交基礎,卻同時反映出台灣在國際戰略格局中的複雜地位。自197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大陸崛起與美中競爭加劇,台灣面臨日益嚴峻的國際安全挑戰與外交壓力。

重讀《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及《八一七公報》,有助於理解美中兩國在台灣議題上的戰略計算與外交技巧,也提醒台灣在面對模糊與不確定性的國際環境中,必須強化自身主體性與安全保障。尤其是在現今區域情勢變動快速、國際秩序調整的背景下,台灣應積極拓展多元外交,深化與理念相近國家的合作,維繫自身安全與民主價值。


參考文獻

  • Bolton, J. (2019). The Room Where It Happened: A White House Memoir. Simon & Schuster.(雷根備忘錄內容收錄於該書附錄)
  • Bush, R. C. (2013). Uncharted Strait: The Future of China-Taiwan Relations.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 Copper, J. F. (2013). Taiwan: Nation-State or Province? Routledge.
  • Glaser, C. L., & Fetter, S. (2015). Should the United States Reject “Strategic Ambiguity” and Adopt “Strategic Clarity” Toward Taiwan? China Security, 11(3), 28–57.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72). Joint Communiqué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nghai Communiqué].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79). Joint Communiqué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rmalization Communiqué].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1982). Joint Communiqué on the U.S. Arms Sales to Taiwan [August 17 Communiqué].
  • U.S. Congress. (2016). Taiwan Relations Act (Public Law 96-8).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果強 的頭像
果強

光壽齋雜記

果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2)